各处级单位:
现根据《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启动我校申报工作。具体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限额
以学校为单位集中申报,我校限报3项。
校内申报各单位可报3项。请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教职工申报,并加强申报管理,切实提高申报质量。
二、申报资格与要求
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第十条的有关规定。
三、申报办法和程序
(一)本届评奖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社科司主页(www.moe.edu.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申报者按申报系统说明、提示和要求,用计算机填写、录入、上传和打印。
有关具体申报问题可访问申报系统查阅《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
(二)申报者可访问申报系统下载《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按填表要求填写、打印。
四、申报时间
3月1日起开始网上申报,3月15日前申报者按要求上传《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PDF格式),各单位汇总电子版和纸质版,统一报送崇智楼A117社会科学处办公室。
联系人:汤老师;联系电话:6685497(65497);邮箱:skc@aust.edu.cn。
五、纸质申报材料
(一)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各类材料的装订报送要求
1.《申报评审表》
著作类、论文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6份(至少1份原件);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10份(至少1份原件),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2.申报成果
著作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3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
论文类成果一式6份(可用复印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3.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附件:
1. 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的通知(皖教秘科〔2019〕23号).pdf
2.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19〕1号).pdf
3. 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docx
4. 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pdf
社会科学处
2019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