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申报全省社科普及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社科普及优秀读物的通知》(皖社科联通字〔2019〕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积极做好社科普及工作先进个人、优秀读物的申报组织工作。社科普及工作先进单位申报工作由社会科学处负责。
8月7日前,各单位科研秘书汇总申报材料(申报表及相关支撑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对应的电子版报送至社会科学处。
联系人:汤老师
联系电话:6685497(65497)
电子信箱:skc@aust.edu.cn
社会科学处
2019年7月30日
关于申报全省社科普及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社科普及优秀读物的通知
(皖社科联通字〔2019〕6号)
省属社科类社会组织,各市、高校社科联,省社科普及基地:
2018年以来,各地、各单位根据我省社科普及活动工作总体安排,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贴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社科普及活动。为总结工作经验,推广卓有成效的工作方法,省社科普及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开展评选表彰全省社科普及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优秀社科普及读物活动。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总结2018年以来的社科普及工作
各单位要认真总结2018年以来开展的各项社科普及活动的具体内容、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并对如何做好我省社科普及工作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总结材料包括有关文字资料复印件、图片和音像等资料,要求具体详实。
二、先进单位评选条件及评选程序
(一)评选对象与名额:评选对象为社科联系统各有关单位。评选名额:拟评选先进单位20个(含省级社科普及基地)。
(二)评选条件:认真落实年度全省社科普及工作总体要求,成立相应组织机构,人员落实到位;经常开展社科普及活动,且数量较多;社科普及活动形式多样,扎实有效,并对所开展的各项活动宣传工作做得较好;科普活动月各项活动安排有序,取得了较好成效。
(三)评选程序:省社科普及办根据评选条件和各单位上报的材料,根据活动数量、活动规模与所取得的实际效果进行评选。
三、先进个人评选条件及评选程序
(一)评选对象与名额:评选对象为参与2018年以来社科普及工作的人员,拟评选优秀社科普及工作者40名,各单位先进个人申报限额2人。
(二)评选条件:热爱社科普及工作;在社科普及活动中,积极主动,能较好地完成所承担的工作;对如何做好社科普及工作有积极建议,且经实践证明成效较好。
(三)评选程序:由各单位分别组织初评后申报,省社科普及办根据上报的先进个人典型事迹材料(不超过1000字),结合先进单位评选情况组织开展评选。
四、社科普及优秀读物申报条件及评审程序
(一)申报条件
1.成果具有较高的思想性、科学性和实用性,主题鲜明,内容健康向上,能启迪智慧,激励人们学科学、爱科学、用科学的兴趣。
2.申报作品的范围。(1)著作类社科普及作品:国内公开出版或经省级以上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出版的社科普及图书(包括著作、编选作品、翻译图书、编译图书、画册等);国内公开出版或经省级以上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出版的社科普及丛书(或称文库,每个选题各自独立成册);国内公开出版或经省级以上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出版的社科普及套书(几本为一套,合成一个体系),每套为一种,只有全部完成出版后方可参评。(2)文章类社科普及作品:在国内公开发表或在省级以上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出版的报刊上发表的科普作品,以及取得显著成效的社科普及论文、研究报告等。其中,论文需在正式学术期刊发表。
(二)评选名额和申报作品时限
1.评选名额:拟评选优秀社科普及作品30部。
2.参评作品时限:2018年6月至2019年6月出版或发表(完成)的社科普及作品。
已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社科普及优秀作品,不再申报参评。
(三)评审程序
省社科普及办根据上报的优秀社科普及作品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五、其他事项及通联方式
1.申报途径:统一申报,原则上不接受个人申报。
2.请各单位于2019年8月10日前将填好的附件、总结材料及先进个人典型材料报省社科普及办。
3.通联方式:
联系人:唐惠敏;联系电话:0551-63443031、0551-63428737;电子版报送至邮箱ahpjgh@163.com;纸质版(加盖公章,一式三份)寄送至安徽省社科大厦2楼8号办公室。
附件:1.全省社科普及活动先进单位申报表
2.全省社科普及活动先进个人申报表
3.全省社科普及优秀读物申报表
安徽省社科知识普及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