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202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基金”)的申报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度安排
(一)申报启动(完成时间:2019年11月10日前)
相关单位根据其科研情况和申报指标以及现有基金申报政策,召开2020年度基金申报启动会,动员广大教师积极申报。
申报指标安排:经济与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外国语学院各5项以上,人文社会科学学院3项以上,体育部2项以上;其他学院及有关处级单位可各报1项。
(二)选题论证及完成初稿(完成时间:2019年12月25日前)
相关单位应督促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早谋划,重点关注2019年基金网评成绩较好人员及近2年新进博士,瞄准学科前沿和国家最新方针政策等,结合自身研究基础,组织团队凝炼科学问题,确定申报主题,形成申报书初稿。组织不少于1人次的校外知名专家辅导报告,报告时间地点报社会科学处,社会科学处安排工作人员参加辅导会。
(三)专家评议(完成时间:2019年12月31日前)
相关单位应在2019年12月31日前组织专家评议申请书初稿。评议时间地点由各相关单位自行确定,评议专家人选由相关单位会同社会科学处协商确定,社会科学处安排人员参加评议会。
二、工作要求
1.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到应报尽报。
2.相关单位应按照进度安排,在规定时间节点内完成相关工作,切实提高申请书撰写质量。要拓展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制定申报组织方案,并于2019年11月10日前将申报组织方案行文报送至社会科学处,同时报送基金申报重点关注人员名单。
3.社会科学处按照3000元/次的标准,对内部评议会进行资助。费用主要用于专家评审费、科研辅助人员加班费、办公用品等费用支出,各相关单位需在评议会结束后一周内,凭会议纪要和相关材料到社会科学处进行报销。
4.科研人员应积极参与基金申报工作,特别是2019年申请但未获资助项目的申请人,请认真研究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的反馈意见,找出未获资助原因,进一步修改完善申请书。
5.符合申报条件的下列人员原则上均需申报基金项目:
(1)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学科带头人及中青年学术骨干;
(2)已承担过省部级、厅局级项目的负责人;
(3)已承担校级引进人才基金项目、校青年教师科研基金项目的负责人;
6.符合申报条件未申报202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的教师,不得申报2020年度所有限项类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三、其他事项
1.申请者在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向社会科学处或所在单位咨询。
2.申报工作其它未尽事宜,请密切关注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并以2020年度最新通知为准。
3.联系人:汤老师,联系电话:6685497(65497)。
社会科学处
2019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