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级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安徽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若干意见》(皖教工委〔2020〕46号)文件精神,充分调动和发挥我校教职工从事社会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科学研究水平,促进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做好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安徽省社会科学奖、安徽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培育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2020年度安徽理工大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和要求
1.本次评奖的范围为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发表(出版)或完成的成果。包括:公开出版的社会科学类学术著作(含专著、古籍整理作品、译著等)、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被相关部门采纳或领导批示的智库成果(含调研报告、咨询报告等)。文学艺术创作作品、新闻报道作品、教材、各类教学大纲、教学参考书、自学辅导材料与非学术性译著等不参加评奖。
2.所有申报参评的成果必须是以安徽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著作权归属我校无异议。
3.申报人员必须是我校教职工,且成果署名排序为第一位,以课题组名义署名的成果由课题组负责人申报。
4.公开出版、发表的研究咨询报告,可以作为著作类或论文类成果申报;如作为智库类成果申报,必须同时提交实际应用部门的采纳证明。
5.以外文公开出版、发表的成果,申报参评时应当附有中文全文翻译,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二、申报限额
本次评奖采取限额申报的办法,超出限额不予受理。外国语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部,每个单位至少申报3项,最多不超过12项;其它每个处级单位申报不超过2项。申报者个人限报1项。
三、成果评选及表彰
1.成果评选:学校将按照成果类别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评定。
2.表彰奖励:学校将对获奖者进行表彰奖励。
四、工作要求
1.各处级单位负责本单位申报组织工作。申报人填写《安徽理工大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2019-2020年度)申报表》(一式3份),同时提交参评成果和佐证材料各3份(其中须有一份原件;著作复印件只需将封底、封面、版权页、前言(引言或摘要)及目录页复印装订即可),申报单位填写《安徽理工大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2019-2020年度)申报汇总表》(1份)。
各单位汇总、审核以上材料纸质版,于2020年12月18日前统一报送社会科学处办公室(行政楼719),并将电子版发送至skc@aust.edu.cn。
2.奖项评审结束后,申报参评成果和佐证材料由申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统一领回。涉密成果请特别注明并按保密工作相关要求办理。
联系人:汤老师
电话:6685497(65497)
附件1:安徽理工大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2019-2020年度)申报表
附件2:安徽理工大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2019-2020年度)申报汇总表
社会科学处
2020年12月3日